欢迎来到代账网

请先 登录I注册

登录/注册后,可享受:

  • 搜索、浏览历史保留

    关键词、企业/人员历史快速访问

  • 监控、关注功能启用

    实时获取企业/人员风险、动态

  • 免费数据维度全查看

    企业免费数据维度全量查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金融机构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布于:2023-10-26 14:17

为支持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二、本公告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借款人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三、本公告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四、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6日

 


 

 

本文新闻来源代理记账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代理记账网的立场。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联系vip@dljzw.com

推荐企业

首财官科技有限公司

中正达会

中正达(佛山)会计咨询有限公司

企来企往

企来企往(佛山市)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创业小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高星特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机智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客服

意见反馈

*问题类型

  • 功能改进
  • 会员问题
  • 数据问题
  • 搜索问题
  • 投诉反馈
  • 定制化服务
  • 其他

*反馈

如有其他问题,可联系客服咨询。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验证码登录手机账号,未注册用户将自动创建